一、土地确权本上写家庭人员的名字有必要吗
在土地确权的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户主享有决定性权利,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将家人的姓名添加到确权相关资料之中。
在确权登记完成之际,只需要在核准证书上清晰标注出户主的个人身份即可。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涉及权益共享的人群(例如共有人士)这一环节,建议尽可能详尽地记录和填写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信息。
若土地在确权工作完成后遭遇了征收的不测命运,那么补偿款的数额将会依据确权时所记录的家庭成员数量来进行确定。
在此种情况下,家庭成员的数量多少将对补偿金的实际金额产生直接而显著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土地面积和确权面少了怎么办
若土地确权证数量不足,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权利人如察觉此情况,应立即提出,并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测量;
2、如问题未能妥善解决,权利人可向地方人民政府主张权益,请求再次检视土地面积,直至准确无误;
3、若经测量证实实际面积确实不足,权利人可申请补偿,以弥补损失。
若集体无法调整,则维持现状;
4、若以上途径仍未解决问题,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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