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被征用时,安置补偿费通常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计算。
一般情况下,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