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具有以下相关规定: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