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两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可以继续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次数不受限制。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不需要经过男方的同意,而且证据足够充分的,即使男方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才能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