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不能判一个月零几天。因为拘役是以月为单位计算的,不会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几天。
因单个罪名被判处拘役的,期限应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因多个罪名被判处拘役,数罪并罚时,拘役的期限最长为一年。
拘役执行,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