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职能主要包括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基层人民调解、监狱劳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主要职能。司法行政是指国家对司法组织和司法活动的管理。它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沟通等活动。
法律依据
《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二条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司法部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二)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狱工作。(三)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四)制订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方、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五)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地区公证律师办理公证事务。(六)指导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