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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离婚的手续

作者:zhengjdezhishi2024-10-13 00:5958
夫妻双方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首先应当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之后经过三十日无人后悔的,再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般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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