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夫妻中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赠与给小三的,不会只返还一半,因为这属于无效的赠与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全部返还。如果最终法院判决只返还一般的,可能所赠与的财产中,有一半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