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进行刑事案件处理的时候,有足够的证据时,检察院是会提起公诉进行处理,法院也是会按相关的法条进行判刑,那么有期徒刑数罪并罚不超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学斯教育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拘役和有期徒刑执行有期徒刑。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不超过35年的,实际判处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可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可达二十年。此外,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十五年,甚至超过二十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