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有: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是由国土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由房管部门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现已与土地使用权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