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是共同犯罪,在行为上存在着故意,因此按照共同犯罪进行处理。帮助犯不是主犯,帮助犯只能认为为从犯,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的情形。
帮助犯是共同犯罪。帮助犯就是帮助他人进行共同犯罪的一种,并且其行为就是故意的,帮助犯是属于共犯的,应按照共同犯罪进行处理,但是如果该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处于帮助作用,则按照从犯处理。
硕识网提醒您,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
帮助犯不是主犯。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根据分工决定的,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迫从犯,帮助犯一般被认定为从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帮助犯的构成要件如下:
1.成立帮助犯要求有帮助的行为和帮助的故意,共犯从属性说还要求被帮助者实行了犯罪。
2.如果帮助行为与正犯的行为结果之间不具有物理的与心理的因果性,即使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帮助的故意,也不能认定为帮助犯。
3.对中立的帮助行为,可能认定为犯罪:明知他人正在或者马上要实行犯罪,为其顺利进行提供帮助的,成立帮助犯。
4.只要正犯的行为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即使正犯没有故意,以帮助故意实施帮助行为者,成立帮助犯。
5.帮助行为包括物理性帮助(如提供凶器、排除障碍等)和心理性帮助(如改进作案方针、撑腰打气、呐喊助威、强化犯意等),帮助行为包括作为方式和不作为方式。
6.帮助行为包括预备的帮助犯与实行行为同时的帮助犯(伴随的帮助犯)以及承继的帮助犯。
7.事后帮助行为不成立共犯,即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以及事前无通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行为,不成立帮助犯;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则成立帮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