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婚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置房产归入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范畴,但也存在以下四种特殊情形:首先是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将所有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此举可以理解为父母向该子女单方面作出的赠予行为,进而使之成为个人财产;
其次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来支付购房费用,前提条件是需提供有效证据证实购房资金确属婚前个人所有;
再者就是经过公证签订了婚后购房合同,明确约定房屋为夫妻任何一方私有;若是其中一方在结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则首付款部分可被视作其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购房没有写妻子名字,丈夫可以抵押担保出让吗
自缔结良缘之日起,房地产抵押贷款即属于共同负有之义务,因此夫妻两方需负担相同的偿还责任,自然需要携手签署相关文件。
即便在房产所有权证书上仅定格了一方的姓名,进行房产抵押行为时仍需征得配偶的首肯。
原因依然不变:婚姻期间实施的信贷被视作共同债务。
若无配偶亲自签章,房产抵押贷款便难以顺利获得批准。
这一观点在房屋抵押贷款的实际办理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