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这属于共同所有权范畴。
已婚夫妇若能将各自姓名添加到房产证之上,便代表他们意识到了这份房地产为共有资产。
加名行为被理解为共同所有权的象征,也即婚前由某一方单独持有且具有所有权的房产,经过婚后添加配偶的姓名后,便可以确认两位当事人对这套房产拥有的所有权方式以及归属权都有了全新的共识,从而认定这栋房产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资产。
当房产证上仅列明双方的姓名而非个人姓名之时,并不意味着在面临财产分割时,它会平均进行分割。
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双方已经达成过明确的协议,则应该按照协议执行;如果并无任何商议或者协议,那么就需要全面考量各方面因素,如双方对此房产的投入程度、贡献大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没有老婆的名字可以卖吗
如果购房行为发生在贵夫妇婚后,即便该房产并无尊夫人之名讳与诸位共列其中,依旧必须获得尊夫人以书面形式所给予之认可方能完成出售过程。
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指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全部收入,依照特定条件分为法定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大类:其中
(一)包括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酬劳;
(二)涵盖生产,经营以及投入的资本所产生的盈利;
(三)囊括知识产权带来的权益;
(四)暂不考虑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的情形下,遗产或遗赠财产均应视为共同财产;
(五)其余尚未明确归属共享的合法财产亦应纳入共同财产范畴。
鉴于此,若该房屋为尊夫妻共有财产,任何对其的处置行为都需尊夫人的知情且书面同意。
假若属于个人财产,则无需尊夫人之首肯即可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