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签了后卖家可以马上违约吗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必要明确定义及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以保障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合同签订,就应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义务,不得存有任何违约行为。
对于出现的违约情形,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合同条款中的定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如有一方拒绝履约,另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出现根本违约情形,违约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另一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关系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有一方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既定约定,必须承担起进一步履行自己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弥补错误、以及赔偿因此给对方带来损失等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房证拿到了可以重新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吗
在房产交易完成且成功获得房产证之后,购房者便可依据个人意愿在适当时间进行再度出售交易,前提是并不涉及我国相关法律所明文规定的任何无法进行房产交易的情形。
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显示,以下情况下的房地产将被禁止进行转让交易:
1、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其状态未能完全满足法律相关规定要求的;
2、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已依法作出裁决或决定而导致该房地产被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权益的;
3、当房地产拥有人的土地使用权已经由国家依法收回时;
4、属于共有产权性质的房地产,若无得到全部共有人的明确书面许可,则不得转让;
5、房地产所有权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6、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并领取权属证书的;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于其他原因而被禁止进行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