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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口头威胁要杀人能立案了吗

作者:qiwenjiema2024-10-12 12:0512
一般来说,行为人只是口头威胁杀人没有实际行动的,公安机关是不予立案的。法律所禁止的是人的不法行为,而不是禁止人的思想。如果口头威胁多次,造成人身安全的危险的,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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