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双方协商分割,可以平均分割,也可以按照出资额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满意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由法院按照一定的原则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