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的资格的规定: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此年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