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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追诉时效期限怎么算

作者:sha16882024-11-10 03:2926
挪用公款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从犯挪用公款罪之日起开始计算,即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即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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