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够6万不构成贪污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贪污罪的“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由1997年刑法确定的五千元调整至三万元,同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较大”是按照贪污罪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需要6万才构成“数额较大”,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低的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