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返还后可能会减轻罪刑。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