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信息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兄、姐等人可以作为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