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两地分居和三地分居的区别主要是分居情况的对象和数量不同:
1、两地分居的情况主要是指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或者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对于这种情况,下士任期内可以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2、三地分居的情况包括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以及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
法律依据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八条军人享有年休假、探亲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者未休满假的,给予经济补偿。军人配偶、子女与军人两地分居的,可以前往军人所在部队探亲。军人配偶前往部队探亲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假期并保障相应的薪酬待遇,不得因其享受探亲假期而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探亲路费,由军人所在部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