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