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判离婚了,法院会出具判决书,判决书会送达给当事人。送达的方式包括邮寄送达、现场送达、留置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