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流转方式是:订立地役权合同。根据相关规定,民法典中的地役权主要指建筑支持权、采光权、眺望权、取水权、道路通行权等权利,其在土地所有权上设定的一种他项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二条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第三百八十三条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