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流转方式有: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执行。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二条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第三百八十三条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