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安置小区和商品房的区别
(一)产权的区别。
首先,你得知道什么叫“安置房”。
其实,它可不是像商品房那样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也就是说你对这个房子有全权控制,可是,土地使用权却不一定是全部归你所有。
大部分安置房的土地都是由政府划拨出来的,也就是说,你看完房子之后,还得再掏点钱去买这块地的使用权。
而商品房就不同,它是完完全全属于你的,包括房子和你脚下的那块地,土地性质也是出让的,也就是说,你需要向政府支付一笔土地出让金才能拿到这块地。
所以说,如果你想把安置房卖掉的话,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虽然现在还没听说过这种情况,但是法律上确实是这么规定的,所以说,万一哪天政府出台新政策了,那你就得乖乖交钱咯。
(二)质量上的差别。
安置房的建设利润通常都被限制得很严格,所以那些建筑商们为了多赚点钱,就只能在材料上偷工减料了。
再加上有些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甚至跟他们狼狈为奸,结果就是导致大多数安置房的质量都比不上商品房。
当然,也有一些安置房做得挺不错的,质量相对来说还算过得去,但是这种情况真的很少见,能碰到的话简直就像是中大奖一样!
(三)交易时间的限制。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你买了这个房子之后,必须在规定的年限之内不能卖给别人。
而商品房就没有这个限制,只要你买的那个房子已经办好了登记手续,随时随地都可以卖出去。
不过,对于那种还在建的商品房,法律上是不允许买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安置房跟商品房的区别
(一)产权这个问题咱们得聊聊。
安置房,有些是只有部分产权的,也就是说你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可是拿不到土地使用权。
而且,安置房里面好多都是用的划拨土地,也就是说,你买的时候还没交土地出让金。
反过来看,商品房就有完全的产权,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是你的,土地的性质也是出让,所以你买了之后不用担心再罚钱什么的。
不过,现在买卖安置房好像还没这个规定,但是法律上说了,以后肯定是要交的,所以,万一政府哪天想起来了,那你可就要掏腰包了。
(二)质量这个事儿咱们也得说说。
安置房因为利润有限,所以建筑商们为了多赚点钱,有时候就会偷工减料,质量自然也就比不上商品房了。
再说政府部门监管不够严的话,甚至可能串通一气,那更是给安置房的品质打折扣。
不过,也有一些安置房做的很好,质量也不错的,只是这种情况并不多见,要是你运气好能碰到,可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三)交易时间这个事儿咱们也得注意下。
很多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也就是说,你买了之后,得等个几年才能卖出去。
商品房就没这个限制了,只要你买的是已经办过登记的现房,随时随地都能卖掉。
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让卖的。
三、安置小区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相较于商品房,安置小区具备显著的特点和属性。
商品房通常由个人或企业自行投资建造并以公开方式销售的住宅类物业,这类房产具有完全的自由交易权。
另一方面,安置小区则主要由各级政府发起营造,用以妥善安排因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而需要迁离原居住地的居民。
这种类型的住宅,其修建以及出售均受到相关政策法规的严格约束和管控,更具体来说,安置房在最初的5年内将处于限制流通状态,5年期限过后,还需缴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并且须满足政府政策的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自由交易。
因此,无论是在产权性质,还是在交易限制等诸多方面,安置小区与商品房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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