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土地确权纠纷,一般可以找政府部门投诉。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规定,单位之间的土地纠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