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没签字的,无法进行确权。土地确权是指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权利人应持身份证、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明提出登记申请,审批通过交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经批示登记发证。土地确权需经本人现场见证测量并签字,但是本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签字。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