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对公司造成损失要个人承担吗

作者:huailaijyuu12024-10-30 21:0022
对公司造成损失,股东在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的情况下,或者是经营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已经尽到忠诚、勤勉义务后,仍有损失的,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