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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作者:dazheng35672024-10-30 18:1427

一、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所谓回迁房,实则为拆迁安置房的简称;而商品住宅则特指经国家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并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建设完成,以供市场上进行销售或租赁的建筑物。

对于回迁房与商品住宅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土地属性上看,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土地性质存在明显的差别,前者主要基于划拨用地的形式获得,后者则更多地以出让的方式获取其使用权。

在产权归属方面,商品房的所有权相对完整,但安置房的所有权却未必如此,许多安置房的土地属性为划拨用地,这意味着未曾支付过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因此,安置房并不具备完全的所有权,仅仅拥有对房屋的完全使用权。

相较之下,商品房则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既包含了对房屋的完全使用权,又涵盖了对土地的完全使用权。

再次,在交易限制方面,商品房的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意愿后即可着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然而,安置房的交易行为除了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需受到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地方性政策的制约。

最后,在享有的权益方面,商品房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对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在内的所有权利。

业主可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转让、租赁、抵押、赠与乃至继承等多种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

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拆了还有补吗

当房产证上标明的70年使用权限期满后,经过合法程序进行合同续签后,如遭遇政府征用或拆建等情况时,相关户主有权获得适当的补偿待遇。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70年”实际上是指地权的有效期限,而非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三、商品房什么条件下能够解除合同

商品房可在以下情况解约:逾期交房超期,房屋质量不符标准且难修复或修后未达预期,开发商因过失无法提供产权证,面积差超过3%,开发商私自更改规划,买房人拒绝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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