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办理时间以受理登记申请之日为准,最长需要30日。

法律规定,在当事人提交登记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