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不租了,办理退房手续需要到住建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向市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

市租赁中心5个工作日内联系承租人,进行验房,验房10个工作日内未办理退房后续的,租金按逾期计算,直到退房手续办理完毕,结清相关费用,退房即可。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六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