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证明丢了,一般可以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证明是由拆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申请补发,在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后,当事人需要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到当地的拆迁部门,依法补办拆迁证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