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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怎么补偿

作者:heibaijiqiren2024-10-29 09:1138
拆迁时,宅基地上没有房屋的,可以按照征收方案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但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

通常情况下,补偿根据实际安置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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