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给钱只给房票,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沟通,表达自己的需求,确保与房屋征收部门依法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等事项。

拆迁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的,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以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