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是不是前科犯罪
拘役这玩意儿就是我们说的前科。
拘役其实是一种刑事惩罚方式,它也是我们国家《刑法》里规定的一种刑罚,就是把犯人暂时关押起来,强迫他们参加劳动改造。
拘役的时间长度嘛,通常是1个月到6个月之间,如果你犯了好几条罪的话,最长也不会超过1年。
如果你以前有过拘役的经历,那这个就会成为你个人的前科记录在案,而且还会被记入你的个人档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前科几年后不算累犯
首先呢,只要过了五年期限后,累犯这事可就跟你没关系!想知道为啥么?原因就在于,累犯嘛,得是你犯完罪之后的五年间又干了新的坏事才能算得上。
要是你已经过去五年以上了,那自然就不再是累犯了呀。
接着我们再来了解下啥叫累犯吧。
它主要有两大类别:一个就是咱们常听说的一般累犯,另一个则是特殊累犯。
先来说说一般累犯吧,这就是那些被判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们,他们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又犯了应该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这种情况就算是一般累犯了。
然后是特殊累犯,这个就比较特别了,它是指因为犯了某种特定的罪行而受到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又再次犯了同样的罪行的罪犯。
三、拘役属于前科还是累犯
首先呢,拘役可不算做累犯,但如果是拘役的话,那就算有前科。
那么什么叫做累犯呢?累犯就是那些曾经被判过有期徒刑或其他更重的刑罚,然后刑满释放或者被赦免之后,又在五年内再次犯下了应该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的罪犯。
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被认定为累犯,必须要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不过,如果是过失犯罪或者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那就可以例外。
至于这个时间限制嘛,对于那些被假释出来的罪犯来说,是从假释期结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
所以说,累犯的前提条件是得先被判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才行,而拘役显然还没到那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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