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女方产假有一百八十天,男方陪产假有三十天。国家规定的产假是九十八天,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
法律依据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应当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护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陪护假期间,其薪酬、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