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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关于员工经常迟到的处罚

作者:zuoanjiaoyui772024-10-26 04:4165
员工经常迟到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经常迟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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