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肿瘤患者有补助,但是有相应的医保政策。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有一定提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