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民政局放假。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全体公民都会进行放假,民政局也是会放假的,在国庆节期间不办理任何婚姻关系的业务,当事人要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应当选择工作日去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