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该按下列法定程序来加以解决:自行协商、邀请第三人或者工会来协商;去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去提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及时去提起劳动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