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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主张

作者:chuxinjiaoyu82024-10-26 02:1391
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知道提出的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其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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