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调解委员会是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一种,由各地银监会、人民银行、各区法院共同协调建立。专业性金融纠纷解决机构承担投诉受理、转办、调解、裁决等职能,推动纠纷高效解决,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
法律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第四条建立完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金融管理部门作为业务指导单位,推动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适应性强、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体系。鼓励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为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人员支持。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要注重优化治理结构和建章立制,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