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有陪产假。男方为军队人员,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陪产假15天。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军队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军队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男方为军队人员,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