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劳动局已经变成人社局,而且劳动合同只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可生效。不过双方协商一致去人社局备案也可以,法律没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