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地点办理,一般在用人单位用工场所。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不需要去人社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