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常见的会计政策包括:
1、借款费用的处理(是指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即是采用资本化,还是采用费用化);2、收入的确认(是指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例如,企业确认收入时要同时满足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条件);3、无形资产的确认(是指对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是确认为无形资产,还是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4、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计量。例如,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是以购买价款,还是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进行计量);5、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例如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是采用成本模式,还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是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中对换入资产的计量。例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还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7、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是指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会计处理。例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8、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是指企业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例如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采用其他方法);
9、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第十八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