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以及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