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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作者:zuoanjiaoyui772024-10-23 23:0410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特征:
1、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特征的主体限于承担资产评估、验资、会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
2、主观上只能表现为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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